中国组织人事报本溪讯 (通讯员 冯华琳)2019年以来,辽宁本溪市实施“归雁行动”,择优选聘290名35岁以下的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到村任职。针对“归雁”到村任职管理不规范、留任吸引力不强等问题,本溪市强化管理,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其扎根农村干事创业。
为促进履责担当,县区组织部门负责“归雁”人员联系指导服务工作,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明确工作阵地为所在村,乡镇、街道及上级有关部门不能随意借调使用。乡镇、街道党(工)委以定期座谈、随机走访等方式,及时了解在岗作用发挥情况。对工作不积极、群众满意度低、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予以辞退。
市委组织部和县、乡党委负责同志,定期与“归雁”开展谈心谈话,关心提醒。建立“1+1”导师帮带机制,明确1名镇村干部同“归雁”结成师徒;安排“归雁”到信访、拆迁等部门跟班学习,在实践中提升兴村本领。树立选贤任能鲜明导向,对优秀“归雁”在评先评优、培养使用等方面优先考虑。截至目前,有124人通过换届进入村“两委”班子,4人当选村党组织书记。
本溪县清河城镇清河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于江欢是首批“归雁”。提及在村工作的900多个日夜,他深有感触:“从大学毕业生成长为村干部,我深感光荣!我将牢记‘归雁’职责与使命,把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作为奋斗目标,努力让村民过上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