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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出新干劲 “换”出新活力——稷山县推行农村党员“积分换星”管理模式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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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7日   来源:运城日报   点击率: 377

翟建平 王少鹏

今年以来,稷山县针对农村党员队伍管理实际,坚持分类管理、规范考评、有效“用星”的原则,在全县范围探索推行农村党员“积分换星”管理模式,制定《稷山县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考准考实农村党员日常表现,着力激发农村党员队伍活力。

分类管理立标准,画出党员“标尺线”

三项内容分类积分。稷山县以百分制进行党员积分管理,采取分类计分办法,分值由基础积分、贡献积分、一票否决三部分构成。基础积分80分,围绕政治立场、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组织生活、服务群众、现实表现6个方面合理设置分值;贡献积分20分,围绕助力支部发展、带领群众致富、勇于冲锋在前、化解矛盾纠纷、个人评先评优等方面设置加分项;一票否决方面,明确列举6种严重背离党员标准、积分清零的具体情形。

四类党员分类考评。该县立足农村党员实际和岗位职责,根据不同类型的党员特点,按照村组干部党员(含选派干部党员、到村工作大学生党员、驻村干部党员)、普通党员、流动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等四类进行管理,对不同类型的党员实施分类考评。其中,年老体弱党员经村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报乡镇党委批准后不纳入积分管理。

五个星级分类“换星”。将积分90分以上且排名前10%的党员评为“五星级”党员;将积分85分以上且排名前30%的党员评为“四星级”党员;将积分80分以上且排名前60%的党员评为“三星级”党员;将积分75分以上且排名前90%的党员评为“二星级”党员;将积分70分以上的党员评为“一星级”党员;将积分70分以下的党员评为“无星级”党员,并限期改正。

规范考评定等次,追踪党员“优劣迹”

该县以农村党支部为单位,采取“三评三审三公示”方式,规范积分评定程序。

“三评”即党员自评、组织考评、年终测评3个环节。一是党员自评,县委组织部统一制定《服务积分卡》,党员人手一册,每季度根据本人具体表现进行自评打分;有加分事项的,党员每个月对照贡献积分标准如实申报。二是组织考评,支委会每季度对党员自评积分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交纳党费情况以及群众对党员的反映,经集体研究确定党员季度得分。三是年终测评,年终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对支委会审议的党员积分情况进行评定,确定党员年度积分。

“三审”即支委会初审、党员大会审议和乡(镇)党委审定。党员每季度积分和年度积分都须经支部委员会初审和党员大会审议之后,报乡镇党委审定。

“三公示”即村级党组织将党员每月加分事项、季度积分、年终积分3种得分情况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布,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公开栏、微信群等载体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结果运用出实效,亮出党员“成绩单”

“三色亮星”动态管理党员。村党支部建立党员积分“三色榜”,把党员季度积分和年度积分、星级等次在“三色榜”进行公示,五星级、四星级党员登红色先锋榜,三星级、二星级党员登橙色合格榜;一星级及以下党员登黄色警示榜。“三色榜”每季度动态更新,有效激发党员履职尽责、创先争优积极性。

“红色基金”激励表彰党员。县委组织部从党内激励关怀帮扶资金和留存党费中列支专项经费下拨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委建立“红色基金”。通过探索设立“积分银行”“积分超市”等,将“红色基金”用于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激励积分靠前、贡献突出的优秀党员等。同时,把党员积分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励农村党员担当作为。

“联系帮扶”教育引导党员。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训,指出其差距并帮助其改进,引导他们比学赶超、争先进位;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通过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结对帮扶等方式,教育引导他们端正态度、限期整改,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予以劝退,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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