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组织人事报昆明讯 (通讯员 云组轩)近日,云南省委组织部、省乡村振兴局等联合出台《关于在乡村振兴中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关爱支持的若干措施》,从政治激励、待遇保障、工作支持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有力举措,让广大驻村干部干有劲头、后顾无忧。
加大评优力度,树立一线识别任用导向。组织好驻村干部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优秀”等次评定突出实绩导向,名额在乡镇(街道)或县域内统筹安排、统一评比,不按村分配,杜绝“平均摊派”“轮流坐庄”等问题。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公务员遴选、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对特别优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可破格提拔。
落实待遇保障,强化人文关怀。派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到村调研指导、推进工作,每半年听取驻村干部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家属就业、就学、就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在艰苦边远地区驻村满6个月的,按有关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各地因工作需要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额外增派的驻村(组)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由州县财政自行保障。严格执行驻村干部轮休制度,建立干部健康档案,及时研判是否适宜继续驻村。开通“绿色通道”,对突发疾病、意外受伤或患急危重症的驻村干部第一时间组织救治。
为确保驻村干部有充足精力谋工作、抓落实,严控督查检查考核总量,进一步清理规范工作台账、报表以及“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等项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