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组织人事报奎屯讯 (通讯员 沈岑 任永雄)针对一些领导干部“犯错不犯法、违德不违纪”问题,近年来,新疆奎屯市逐步完善领导干部“诚信档案”,优化档案综合分析研判,发挥“诚信档案”日常监督效力。
“诚信档案”收录全市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廉政记录、承诺践诺、表彰情况、违法违纪、失信违约等6大类表现。针对每季度收集到的档案问题,纵向与前一季度、横向与同班子、同类别进行对比分析,与组织部门平时掌握的情况相互印证、相互补充,与相关职能部门、居住社区进行线索核实。对确有不诚信行为记录的领导干部,纳入跟踪管理名单,综合运用约谈、调离岗位、降免职等方式加强管理。
实行“诚信档案”反馈制、报告制,定期向干部所在党组织反馈干部个人诚信等次、失信具体情形,并督促抓好干部教育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时,向常委会专题报告领导干部的诚信表现。对存在影响提拔使用失信行为的,一律暂缓提拔使用;对一年内有2次以上失信记录的领导干部进行诚信教育、诫勉谈话,年底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或行政处分,造成重大影响的,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免去职务。
“诚信档案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承诺践诺的行为标尺,为考核、任用和奖惩提供了重要依据。在2021年干部考察工作中,3名同志因未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书,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暂缓提拔使用。”新疆奎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潘熹说。